
食品實驗室檢測用水管理制度規程
點擊: 次 時間:2017-01-17 10:44
一、目的
為規范實驗室檢測用水制備及使用,保證檢測分析工作的質量,實驗室依據檢測工作的需要建立本管理制度。
食品檢測實驗室,涉及化學和微生物兩個領域,目前液相色譜儀、氣相色譜儀、離子色譜儀、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計/原吸等分析用水為超純水機制備,三級水及微生物檢測用水為蒸餾水器制備。
二、適用范圍
適用于食品實驗室檢測用水的管理。
三、職責
3.1質量主管負責組織實驗室用水的全項目測試。
3.2各實驗室主管負責組織本實驗室用水的制備及定期監控測試。
3.3檢測人員制備和使用檢測用水應遵守本制度。
四、管理內容
4.1實驗室檢測用水的制備
如檢測方法或試劑配制中對水有特殊要求時實驗室應按照標準要求執行,在未經過特殊說明的情況下,實驗室檢測用水應符合GB/T6682-2008中用水的規定。
實驗室檢測用三級水可用蒸餾或離子交換等方法制取。
原子吸收等痕量分析試驗,用水應滿足二級水要求。
色譜分析用水應滿足一級水的要求,一級水采用純水機制備。
微生物檢測用水應滿足《GB4789.28-2013食品微生物學檢驗 培養基和試劑質量控制方法》要求。
4.2實驗室用水的監控
檢測人員應在制水前對設備功能性進行檢查,并填寫《設備使用記錄表》,如發現不符合應按照《不符合工作控制程序》執行。
質量主管根據GB/T 6682-2008《分析實驗室用水規格和試驗方法》及實驗室用水需要,至少每年組織一次各級用水的全項檢測或委托測試。
化學分析實驗室至少每月對三級水進行外觀、PH和電導率的監控測試,確認符合要求后方可使用。
微生物實驗室至少每月對檢測用水電導率、菌落總數進行監控測試,確認符合要求后方可使用。
4.3實驗室檢測用水的檢測
4.3.1取樣
實驗室按照GB/T6682-2008中檢測用水的技術要求進行試驗,至少應取3L有代表性水樣。
取樣前用待測水反復清洗容器,取樣時要避免沾污,水樣應注滿容器。
4.3.2檢測
外觀
實驗室用水目視觀察應為無色透明的液體。
PH值
量取100ml水樣,用酸度計測量水樣在25℃時的PH值;為了測得準確的結果,測定前先對酸度計進行校準。校準無誤后,將水樣分成兩份,分別測定,測得的pH值讀數至少穩定1min。兩次測定的pH值允許誤差不得大于±0.02。
電導率
用于三級水測定的電導儀應配備電極常數為0.1-1cm-1的電導池,并具有溫度自動補償功能,。若電導儀不具溫度補償功能,可裝恒溫水浴槽使待測水樣溫度控制在25±1℃,或記錄水溫度,按照附錄A進行換算。取400ml水樣于錐形瓶中,插入電導池后即可測量。
吸光度
1)儀器:紫外可見分光光度計;石英吸收池,厚度1cm、2cm
2)操作步驟:將水樣分別注入1cm、2cm吸收池中,,在紫外可見分光光度計上,在254nm處,以1cm吸收池中水樣為參比,測定2cm吸收池中水樣的吸光度。
菌落總數
參照微生物TC-FF-M-001《菌落總數檢測方法細則》。
4.4實驗室用水的儲存
各級用水均使用密閉的、專用聚乙烯容器。三級水也可使用密閉的、專用玻璃容器。
新容器在使用前需用鹽酸溶液(20 %)浸泡2~3d,再用待測水反復沖洗,并注滿待測水浸泡6h以上。
各級用水在貯存期間,其玷污的主要來源是容器可溶成分的溶解、空氣中二氧化碳和其他雜質。一級水、無二氧化碳水不可貯存,使用前制備;三級水可適量制備,保存期限不能超過7天,且要貯存在預先經同級水清洗過的相應容器中。
儲存容器上要粘貼有相應的標識,標識應能反映實驗室用水的相關信息,包括名稱,制備日期,制備人及其他需備注信息。
五、相關文件
5.1分析實驗室用水規格和試驗方法 GB/T6682-2008
5.2 《菌落總數檢測方法細則》 TC-FF-M-001
5.3《食品微生物學檢驗 培養基和試劑質量控制方法》 GB4789.28-2013
(內容來源儀器信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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