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家食藥監總局關于12批次防曬類化妝品不合格的通告介紹
點擊: 次 時間:2017-06-13 10:41
一、概述
經吉林省食品檢驗所、黑龍江省食品藥品檢驗檢測所、遼寧省藥品檢驗檢測院和貴州省食品藥品檢驗所檢驗,標示為廣州澳希亞實業有限公司、廣州贊譽化妝品有限公司等11家企業代理(生產)的12批次防曬類化妝品不合格。
二、詳細報道
涉及的標示代理(生產)企業、不合格產品為:
廣州澳希亞實業有限公司代理的赫拉水透親膚防曬液(進口國澳大利亞);
廣州贊譽化妝品有限公司生產的花信堂美白防曬露;
廣州市巧美化妝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溫碧泉透清瑩防曬乳(涉嫌假冒);
廣州市天吻嬌顏化妝品有限公司(委托方:索芙特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索芙特冰極清透防曬乳;
廣州市卡妮爾化妝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卡妮爾美白防曬霜(涉嫌假冒);
深圳市蘭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蘭亭防曬露;
廣州市合盛化妝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黛•蒂安娜丹芝防曬露(涉嫌假冒);
杭州韻瀾日化有限公司生產的詩珀櫻補水美白防曬露;
汕頭市英格絲精細化工實業有限公司生產的佳蕾芝曬曬白亮顏防曬乳;
廣州雅升化妝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雅升防曬霜;
普寧市嘉寶日用化工有限公司生產的愛諾美白防曬霜和愛諾水嫩防曬霜。
上述產品的代理(生產)企業違反了《化妝品衛生監督條例》《化妝品標識管理規定》等相關法規的規定。
1、廣東和浙江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正在對相關企業進行核查。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要求所有化妝品經營企業對上述產品一律停止銷售;
2、相關省(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核實后依法督促相關代理(生產)企業對已上市銷售相關產品及時采取召回等措施,立案調查,依法嚴肅處理,并及時公開相關信息;
3、對僅標識不符合規定的產品,責令相關代理(生產)企業限期改正后可繼續上市銷售;
4、對涉嫌假冒的產品,要深查深究相關經營企業的進貨渠道,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化妝品行為,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機關。
相關省(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于2017年7月10日前將查處情況報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
(內容來源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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